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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不准是什么时候提出来的(八不准宣传标语)

    2010年12月17日,教育部网站发布了《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廉洁自律厉行节约的通知》。

    内容摘要

    通报说,教育系统要加强廉洁自律,厉行节约,不准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财物。禁止在高档酒店举办茶话会、联欢会等新年活动。

    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系统的意见

    廉洁自律、厉行节约的通知

    教办[2010]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所属高校,部机关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央关于廉洁自律、厉行节约的有关文件精神,岁末年初,“年节”将至,现就教育系统切实加强廉洁自律、厉行节约提出以下要求:

    不准用公款相互送礼、宴请、观光、出国(境)旅游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邀请的高消费娱乐活动。

    没有两个

    不准在高档酒店举办茶话会、联欢会等节日庆典和拜年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贵重礼品和纪念品。

    三不

    不准以各种借口乱花钱、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格控制年终检查评比达标活动,削减不必要的开支。

    不允许四个

    不准以各种名义向下属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

    五不

    不准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上下级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干股、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六个不

    不准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组织等单位兼职或兼职,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七个不

    不准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者其他财物。

    八不准

    不得违规从事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活动,不得向学生索取或者暗示索取财物。

    各地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部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要坚决贯彻中央有关精神,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厉行节约的规定,切实负起责任,抓好本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各级教育、财政、审计部门要认真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能,加强资金监管,严格财务管理,坚决杜绝各类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发生。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努力制止和坚决纠正铺张浪费、奢侈享乐、挥霍公款等现象。,严厉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