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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亦称“营业外收益”。指与生产经营过程无直接关系,应列入当期利润的收入。是企业财务成果的组成部分。

    例如,没收包装物押金收入、收回调入职工欠款、罚款净收入等等。营业外收入在“利润”或“利润或亏损”账户核算。在企业的“利润表”中,营业外收入需单独列示。

    属于企业营业外收入的款项应及时入账,不准留作小家当或其他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开支。企业营业外收入的核算在“营业外收入”账户下进行,也可在该账户下按各种不同的收入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营业外收入并不是由企业经营资金耗费所产生的,不需要企业付出代价,实际上是一种纯收入,不需要与有关费用进行配比。

    因此,在财务核算上,应当严格区分营业外收入与营业收入的界限。通俗一点讲就是,除企业营业执照中规定的主营业务以及附属的其他业务之外的所有收入是为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出售无形资产收益、债务重组利得、企业合并损益、盘盈利得、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政府补助、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款收入、捐赠利得等。

    营业外收入包括哪些内容

    营业外收入包括哪些内容

    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非货币性交易收益、出售无形资产收益、罚款净收入等。下面就具体的来看一下营业外收入包括哪些内容,让大家更加了解它。 营业外收入的主要内容:

      (1)固定资产盘盈。它指企业在财产清查盘点中发现的账外固定资产的估计原值减去估计折旧后的净值。(新准则中计入“以前年度损益”帐户)

      (2)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它指处置固定资产所获得的处置收入扣除处置费用及该项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与所计提的减值准备相抵差额后的余额。

      (3)罚款收入。它是枣凯指对方违反国家有关行政管理法规,按照规定支付给本企业的罚款,不包括银行的罚息。

      (4)出售无形资产收益。它指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时,所得价款扣除其相关税费后的差额,大于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与所计提的减值准备相抵差额的部分。

      (5)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它主要是指因债权人单位变更登记或撤销等帆袜而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6)教育费附加返还款。它是指自办职工子弟学校的企业,在交纳教育费附加后,教育部门返还给企业的所办学校经费补贴费。

      (7)非货币性交易中发生非货币性交易收益(与关联方交易除外)。

      (8)企业合并损益。合并对价小于取得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

    上面的内容主要为大家总结了营业外收入的八个方面内容,营业外收入项目主凳轿唤要包括固定资产盘盈的收益处理,罚款收入,因债权人原因确实不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等。此外,在初级会计职称中,营业外收入的核算内容、营业外收入的账务处理也都是大家掌握的重点。

    营业外收入包括哪些项目

    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确认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政府补助、盘盈(现金)利得、捐赠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等。《公司法》第十二条 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营业外收入亦称“营业外收益”。指与生产经营过程无直接关系,应列入当期利润的收入。营业外收入包括如下:

    (1)固定资产盘盈。它指企业在财产清查盘点中发现的账外固定资产的估计原值减去估计折旧后的净值。

    (2)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它指处置固定资产所获得的处置收入扣除处置费用及该项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与所计提的减值准备相抵差额后的余额。

    (3)罚款收入。它是指对方违反国家有关行政管理法规,按照规定支付给本企业的罚款,不包括银行的罚息。

    (4)出售无形资产收益。它指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时,所得价款扣除其相关税费后的差额,大于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与所计提的减值准备相抵差额的部分。

    (5)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它主要是指因债权人单位变更登记或撤销等而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6)教育费附加返还款。它是指自办职工子弟学校的企业,在交纳教育费附加后,教育部门返还给企业的所办学校经费补贴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营业外收入包括哪些收入?

    营业外收入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收入,实质上属于纯收入,具体由哪些收入组成?
    营业外收入包括什么?
    营业外收入主要是核算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净收入,主要包括:
    1、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2、政府补助;
    3、盘盈(现金)利得;
    3、捐赠利得;
    5、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6、债务重组利得;
    7、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等。
    营业外收入实际上是一种纯收入,不可能也不需要与相关费用进行配比。因此,在会计核算上,应当严格区分营业外收入与营业收入的界限。
    营业外收入借方,从出纳管账的使用角度来说就是一种收入。包括公司收到的资金,贷款,押金,赔付,手续费,加工费等其它公司营业收入。
    营业外收入贷方,包括公司本身的固定资产和现金,公司所有用现金支付的款项。购进的资产,材料,赔付,银行的还贷,劳动力的酬劳,经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等。
    营业外收入属于什么科目?
    营业外收入科目属于损益(收入)类的科目,贷方登记发生额,表示增加的金额,月末结转到本年利润科目时,需要用到借方,表示减少或者结转的金额,营业外收入期末应无余额。
    营业外收入的核算应在“营业外收入”账户下进行,也可以在该账户下按各种不同的收入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营业外收入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年末(月末)结转收入时:
    借:营业外收入
    贷:本年利润

    什么是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亦称“营业外收益”。指与生产经营过程无直接关系,应列入当期利润的收入。是企业财务成果的组成部分。

    例如,没收包装物押金收入、收回调入职工欠款、罚款净收入等等。营业外收入在“利润”或“利润或亏损”账户核算。在企业的“利润表”中,营业外收入需单独列示。

    属于企业营业外收入的款项应及时入账,不准留作小家当或其他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开支。企业营业外收入的核算在“营业外收入”账户下进行,也可在该账户下按各种不同的收入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营业外收入并不是由企业经营资金耗费所产生的,不需要企业付出代价,实际上是一种纯收入,不需要与有关费用进行配比。

    因此,在财务核算上,应当严格区分营业外收入与营业收入的界限。通俗一点讲就是,除企业营业执照中规定的主营业务以及附属的其他业务之外的所有收入是为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出售无形资产收益、债务重组利得、企业合并损益、盘盈利得、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政府补助、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款收入、捐赠利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