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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南岸区疫情补助申请指南重庆南岸区疫情通报

    重庆南岸区疫情补助申请指南重庆南岸区疫情通报

    申请条件:
    为加强疫情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全区城乡居民因疫情影响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可茄悄培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城乡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临时救助等三个方面救助。
    救助范围包含以下六个方面:
    受疫情影响,导致收入骤降、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且符合认定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可申请城乡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
    受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可申请临时救助。
    在疫情期间,因家庭或个人被隔离,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可申请临时救助。
    因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返岗复留等连续3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颤唯农民工,未纳入低保范围的,可申请一次性临时救助金运辩。
    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未就业大学生、创业失败大学生,可在户籍地或常住地申请临时救助。
    因疫情影响滞留我区,突发临时基本生活困难的区外人员,可在我区所辖镇街、村社申请临时救助。
    申请方式:
    区民政局温馨提醒,需要申请救助的市民:可拨打社会救助热线电话进行政策咨询,
    由镇人民政府在核查核实后及时办理;也可向户籍地或急难发生地镇人民政府综合救助服务窗口现场直接反馈情况提出申请。

    锦江区就业局稳岗返还补贴

    重磅!锦江出台“纾困13条”
          锦江区贯彻落实《成都市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加快经济恢复的政策措施》的实施办法(简称“纾困13条”),涉及困难行业稳岗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申报指南来了!!!
          快来看看
    锦江区困难行业稳岗补贴申报指南
    (一)受疫情渣雀迅影响22个困难行业稳岗补贴
          按照《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困难行业稳岗补贴和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就业一次性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2〕150号)文件规定,对零售、餐饮、旅游等22个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困难行业中30人以上裁员率不高于、30人(含)以下裁员率不高于20%的企业,按照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每人每月如此300元给予最高100万元稳岗补贴。
          1.发放对象范围锦江区参保的餐饮业、零售业、旅游业(旅行社、景区、酒店)、民航业、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 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22个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困难行业。
          2.发放方式 采取“免申即享”方式实施,符合条件的,将稳岗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企业的社保参保缴费账户。
    (二)受疫情影响3个困难行业稳岗补贴
          按照《锦江区贯彻落实
          的实施办法》(锦府办〔2022〕44号)文件规定,将工业、建筑业(50人以上参保企业或通过考核的产业工人达100人以上的建筑企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六类企业)3个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困难行业纳入稳岗补贴发放范围。
          1.发放对象范围在锦江区进行工商登记或经营的工业、建筑业(50人以上参保企业或通过考核的产业工人达100人以上的建筑企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组织管理服务、广告业、咨询与调查、会议展览、安全保护、居民服务六类企业)3个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困难行业参保企业。
          2.发放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申报时无欠费。
          (2)30人以上裁员率不高于、30人(含)以下裁员率不高于20%的企业(裁员率计算公式:企业申报时上月累计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企业申报时上月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
          (3)不属于严重违法失信的企业。
          3.发放额度按照企业申报时上个月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扣除当月停止参保人数,以每人每月300元标准核发。每户企业每月补贴上限100万元,每户企业最多发放3个月(与成都市22个困难行业稳岗补贴不重复享受)。
          4.发放方式
          (1)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月向行业主管部门申报,提交申报资料,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工业企业向锦江区经信局提交申请资料,建筑业向锦江区住建交局提交申请资料,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向锦江区商务局提交申请资料。
          (2)资料审核。行业主岁配管部门资格审核后,锦江区就业局对企业裁员率、参保人数进行核 定,计算稳岗补贴金额。
          (3)会议审定。锦江区人社局、区经信局、区住建交局、区商务局通过联席会议审定锦江区工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个受疫情影响严重困难行业稳岗补贴。
          (4)补贴公示。锦江区就业局在锦江区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5)补贴拨付。公示无异议的,锦江区就业局将稳岗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企业的社保参保缴费账户。
          办理地点:锦江区福字街86号锦江区就业局失业保险科
          办理电话:86533286,86613808(锦江区就业局)、86719876(锦江区经信局)、84527022(锦江区住建交局)、86750960(锦江区商务局)
    锦江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指南
    (一)吸纳登记失业三个月及以上人员就业一次性补贴
          按照《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困难行业稳岗补贴和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就业一次性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2〕150号)文件规定,对新增吸纳登记失业三个月及以上人员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
          1.发放对象范围
          2022年9月28日起至2022年12年31日,对新增吸纳登记失业三个月及以上人员,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锦江区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2022年12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单位),“满一个月”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31日。
          2.发放额度
          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发放金额根据符合条件的人数计发。
          3.发放方式
          采取“免申即享”方式实施,符合条件的,将一次性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企业的社保参保缴费账户。
          办理电话:86982115(锦江区福字街86号锦江区就业局人力资源市场科)
    (二)吸纳重点群体一次性就业补贴
          按照《锦江区贯彻落实
          的实施办法》(锦府办〔2022〕44号)文件规定,对吸纳处于失业状态的锦江区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被征地人员、退役军人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
          1.发放对象范围
          2022年9月起至2022年12月,在锦江区进行工商行政登记并参保的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新增吸纳处于失业状态的锦江区户籍就业困难人员、被征地人员、退役军人,并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费的。
          2.发放额度
          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发放金额根据符合条件的人数计发。
          3.发放方式
          (1)企业申请。用人单位为吸纳对象缴纳社会保险费用1个月后的次月,向企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提交申请资料(附件2)。
          (2)资料审核。街道办事处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锦江区就业局复审。
          (3)补贴公示。锦江区就业局在锦江区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4)补贴发放。公示无异议的,锦江区就业局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企业的社保参保缴费账户。
          办理电话:86623503(锦江区福字街86号锦江区就业局就业援助科)
    锦江区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申报指南
          按照《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锦府办〔2022〕44号)文件规定,对当年新招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等重点就业群体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贷款给予不超过300万元,最长2年贴息。
    (一)发放对象范围
          1.企业符合《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所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
          2.企业工商登记或经营地在成都市锦江区;
          3.企业当年(申请资格审核前12个月内)新招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发放额度
          贷款利率上限不超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0BP。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0BP以下的利息,由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贴息的贷款金额不超过300万。
    (三)发放方式
          1.资格认定。小微企业向锦江区就业局提交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格认定申请资料(附件3),锦江区人社局、锦江区财政局审核通过后,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出具《小微企业吸纳持证人员认定证明》。
          2.办理贷款。企业向银行申请办理贷款,并向银行提交《小微企业吸纳持证人员认定证明》。
          3.贴息补贴。贷款成功后,按季度享受利息补贴。
          办理电话:86628581(锦江区福字街86号锦江区就业局就业培训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