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入驻孵化中心的经营主体、个人享受以下扶持政策。
1
孵化中心对初创(成立2年内)农村电商经营者提供1年时间免费入驻,年销售额达100万元的再延续1年。
2
水费、电费、宽带费由管理办公室统一安排,按实际使用情况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减免,额外部分由企业或个人共同承担。
3
入驻期间,经营主体或个人自主研发或创新农产品电商交易模式(平台)的项目,须正式运营不少于3个月,由区农业局组建行业专家(不少于4名)进行评审验收,对项目预期直接效益或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规模达100万元以上的给予团队一次性10万元奖励。
4
入驻的经营主体、个人,享受孵化中心提供的各项优惠服务。
5
对符合科技创新或在电子商务发展中绩效突出的农村电子商务人才,根据相关人才政策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