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对象:
培训机构
政策内容:
对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的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残疾人以及确有劳动能力、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不具有按答兄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开展创业培训.
补贴标准
GYB培训补贴标准为)500元/人;
SYB培训补贴)标准为1200元/人.
办理流程
“培训机构须在”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发放半年内按照补贴标准向所在市、县区游姿人社或就业主管部门提出补贴申请。各级就业经办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后报同级人社部门复审,人社部门复审通过后将“创业培训人员名册”、“创业培训补贴申请表“和”创业培训审核拨付意见“报同级财政部门.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同级人社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及时足额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同级就业经办部门,由同级就业经办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办理要件
申请材料:申请报告、创业培训神举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创业培训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创业培训人员名册、考勤记录,全程授课视频资料、“创业培训补贴申请表”。创业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受理机构
各县区就业人才部门
东港市就业创业部:
凤城市创业培训部:
宽甸县考试培训部:
振兴区就业人才服务部:
振安区创业服务部:
元宝区就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