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申领者首先要写一份申请书,再附上毕业证、身份证及各自的复印件和就业报到证。然后到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由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申请审批表》。
其中师范类毕业生到市教育局申请办理,非师范类毕业生到市人事局办理。毕业生在择业期内自领取《自主创业证》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自主创业证办理注意事项:
持高校《毕业证》、《自主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新办的从事咨询业(包括科研、会计、审计、税务等咨询)、信息业、技术服务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交通运输业、通讯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