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创业孵化指以政府为创业者搭建的制度性、智能化的服务平台,经市、县人力社保部门、财政部门认定,能为入驻的初创小微企业和个体创业者提供基本的生产经营场地以及有效的创业指导服务和一定期限的政策扶持,具有持续滚动孵化和培育创业主体功能的各类创业载体。
2、创业孵化基地主要为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复转退伍军人、等各类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提供低成本的孵化服务。
3、(1)场地保障。孵化基地施行场租减免,能提供低成本的生产经营场地、基本办公条件和后勤保障服务。 (2)创业指导。能为孵化对象提供创业培训、经营管理指导、创业项目推介和创业信息咨询等专业化服务。 (3)市场推广。能提供战略设计、市场策划、市场营销、项目推广等服务,并开展孵化基地及孵化对象宣传,提高基地及创业主体的市场知名度。
4、事务代理。能协助孵化对象办理企业登记注册及变更手续,并提供财务代账、融资担保、专利申请、法律维权等特色化服务。
5、政策落实。能提供较完善的创业政策咨询,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各项税费减免、资金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为鼓励创业孵化基地为孵化对象提供低成本、高质量的孵化服务,财政给予孵化基地一定的一次性补贴和奖励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