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事局日前出台《推进全民创业办事指南》,高校毕业生在本市创业可享受5年内免费求职登记、免费推荐就业、免费进入人才库等多项优惠政策。
按照规定,高校毕业生毕业后5年内在西安市创业的,经审核后,由各级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人事代理,5年内免费求职登记、免费推荐就业、免费进入人才库。其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年限,可计算为工作年限,评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后,人事代理期间工龄连续计算。
此外,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持毕业证书、报到证、自主创业项目计划书或营业执照,填写《西安市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申请表》,经审核批准后,发给自主创业证。在办理工商登记以及人事代理等各项业务时,还可凭自主创业证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陕西大学生创业企业可享受到的优惠政策
按照省教育厅、公安厅、人事厅、社会和劳动保障厅联合制定的”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对毕业两年之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工商和税收部门要简化审批程序,积极给予鼓励和支持。主要的优惠政策有以下几项:
其中毕业生新办从事咨询、信息、技术服务的独立核算企业或者经营单位的,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毕业生新办从事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的独立核算单位或者经营单位的,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毕业新生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独立核算企业或者经营单位的,经税务部门批准,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毕业新生到陕南、陕北特别是国家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新办企业的,经税务部门批准,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