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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技巧与产品创新哪个更重要?
我的观点是:营销技巧比产品创新更重要
美国市场营销协会最早于1960年对于市场营销下的定义是“引导货物和劳务从生产流转到消费者或用户所进行的一切企业活动。
而营销名家菲利普科特勒将市场营销定义为“市场营销是个人和集体通过创造提供出售,并同别人交换产品和价值,以获得其所需所欲之物的一种社会和管理过程。因此市场营销对于企业而言的终极目标与价值而言就是让企业占领更多的消费者市场。
下面从三个角度来论述我的观点:
第一,从中国企业自身的经营传统来说,本质上是缺乏创新精神的,要从产品创新上实现企业终极目标这其实是很务虚的行为。中国人更愿意从哲学层面上看问题,因此即使大家经常谈论创新的方法和流程,却很难运用于实践中。实践家教育集团董事长亚太商业模式第一人—林伟贤老师就曾说过:企业要形成真正的优势,必须先运用正确的市场营销方案所建立的商业模型。一个成功的企业,首先都是拥有一种成熟的商业模式!无论是海尔在全国各地采取的工贸公司方式,还是格力电器采取与经销商合资成立格力公司,无论是康师傅,还是宝洁中国采取的总代模式,企业市场营销是企业实现其终极目标必须未雨绸缪战略性工作。因此市场营销所研究出来的商业模式才是占据市场竞争力的主导。
第二,从消费者的消费心理和需求来说,很多时候消费者并不知道自己的需求,市场需求是市场营销大师创造出来的。现代的消费是从生理的需求到心理的需要在转变,当消费者的需求达到欲望层级的时候,需求的本身就变的不确定,消费者自己都不知道需要什么了。他们知道的只是他们口袋的支付能力,所以才有了消费品“冲动型购买”。
这时候,主导消费型市场的是市场营销而非产品创新。要知道在宝洁进入中国以来谁会认为有头屑是件没面子的事?在索尼推出随身听之前谁会有边走边听音乐的经历?这样的案例在营销界太多了。微电子行业的竞争根本就不会关心消费者的需求,否则微软或英特尔以每十八个月的摩尔定律推出一款新品也就变的毫无必要了。我们说市场营销的终极目标就是把自己的产品做成“目标客户的首选”,成为目标客户梦寐以求、期待已久的产品。市场营销可以确定客户和消费者的需求;可以为公司的产品和服务确立不同于竞争者的独特的市场定位;可以持续不懈的推广公司产品,使广大客户和消费者不但知道本公司和服务的存在,还知道公司产品的特点。如此分析,市场营销难道还不比产品创新更重要么?
第三,从单独的产品创新作用来说,想要将产品创新推广实践还是需要市场营销起领头羊的作用,否则产品创新难以推广而且还有可能成为企业失败的诱因。
产品一般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即核心产品、形式产品、延伸产品。核心产品是指整体产品提供给购买者的直接利益和效用;形式产品是指产品在市场上出现的物质实体外形;延伸产品是指整体产品提供给顾客的一系列附加利益。所以从产品完整的结构的去思考,如果企业根本没有花时间、花精力去理解目标客户的需求,没有去做有效的市场营销,一味的重视产品创新,那凭什么赚钱?靠运气?当然不行。仅仅是一个产品的创新是不够的,产品创新后是否能够经得起市场得检验、是否能够得到消费者的认可,产品本身是解决不了的,只有通过营销体系才能转化,才能体现价值。
创新,意味着有风险。可乐公司两大阵营——可口可乐、百事可乐,为何在全球占优的可口可乐却在中国市场上输给了百事可乐?因为其在中国市场上不成功的营销。
所以综上所述,我坚持认为营销技巧比产品创新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