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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香港主板与创业板的基本上市要求区别在哪儿

    香港主板与创业板的基本上市要求区别在哪儿

    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如下七点。

    一是,主板上市公司须至少有三年业绩纪录,创业板则无盈利纪录要求或其他财务标准或收益规定,公司只要在申请上市前24个月有活跃业务纪录即可,如果公司规模及公众持股权方面符合若干条件,甚至这些纪录港交所还可减免至12个月。

    二是,主板无明确规定公司要有主营业务,但创业板公司必须拥有主营业务。

    三是,主板申请人的业务须于三年业绩纪录期间大致由同一批人管理。创业板申请人则必须在申请上市前24个月(或减免至12个月)大致由同一批人管理及拥有。

    四是,有关聘用保荐人的要求在主板公司上市后即告终止(注:H股发行人须至少聘用保荐人至上市后满一年)。创业板公司必须在上市后至少两个整财年度持续聘用保荐人任顾问。

    五是,主板和创业板公司均须委任至少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中至少一名必须具备适当专业资格或有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经验。此外,主板和创业板公司均须委任一名资格会计师,以及成立审核委员会。创业板公司也必须委任一名监察主任。

    六是,主板上市公司的最低公众持股量须为5,000万港元及已发行股本的25%,(如果发行人的市值超逾100亿港元,则该比例可由联交所酌情降低至不少于15%)。创业板方面,市值不超过40亿港元公司的最低公众持股量须占25%,涉及金额最少为3,000万港元;市值超过40亿港元公司,最低公众持股量须达10亿港元或已发行股本的20%(以两者中之较高者为准)。

    七是,主板上市公司须于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召开日期至少21天前,及有关财政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发布公司年报,另须就每个财政年度的前6个月编制中期报告。创业板上市公司则须于财政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发布公司年报,并于有关期间结束后45天内发布半年报及季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