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短信作为一种便捷交流手段已经被接受,然后发展成为一种信息传播途径,就开始变味了。王先生说:“我很佩服这些旅行社的业务精神,但是,而说句不好听的,我真的已经厌烦了。最多一天收到28条,其中,同一个旅行社发来同样的内容5次。而最令我觉得不理解的是,有一些地接内容是针对成都市场的,却发到我这里来,我基本上看都没有看,就删掉了。我的一个同行比我麻烦,她的手机只能存30条短信息,如果没有及时删掉,其他的就无法接受。一次她忘记了删这些广告短信,导致一个客人在昆明给她发的投诉的信息没有收到,等客人回来后,处理已经来不及了。”
我们必须承认的是,手机作为一个最直接的信息接受终端,它有着其他设备所没有的优势,特别是作为沟通工具,它比任何方式都要直接。而从营销推广来说,信息的传播有二种,
一种是推
,信息提供方硬性的把信息推给受众,比如电视广告、报纸广告,反正不管你爱不爱看,它还是来了。
另外一种是拉
,即信息受众主动要求信息提供方提供某些特定的信息,比如114台,我们打114要求查询某个电话号码。推作为一种传统的方式,它还是在信息传播上占了主导地位,特别是在传统媒体上。
广告上有一个定理,任何商家都知道他的广告绝大部分浪费了,但他不知道浪费在哪里。推的方式的浪费率是极高的,但是如果这种投放是在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一般不会让人反感,应为本来就是受众先“订”了这报纸或者“选”了这个电视台,而同时。这个媒体又有其他受众所感兴趣的资讯,比如新闻,或者电视剧,所以它还是能让人接受的。
而利用短信息发布广告的情况就发生了很大的不同,严格来说,当大家收到这类广告短信息,我们都可以可以向中国移动投诉。因为第一,我是手机的所有者,我向中国移动交了钱,我也没有授权中国移动把这些东西塞给我。它跟看报纸不一样。第二,这种信息的确给受众带来了麻烦,甚至可以说骚扰(突如其来的短信还有可能会造成通话中的智能手机死机)。如果一种营销方法,给客户有受骚扰的感觉,那肯定是失败的。
但是,手机短信息的确存在很多优势,比如
直接到达终端、强制用户阅读、成本低廉、操作方便
等等,从某种程度来说,是一种极好的营销工具,那么问题是,要怎么利用了。首先从技术上来说,我们不是运营商,拉的方式我们做不到(最近有一种叫做短信网址和企业名片的业务,有一部分拉的功能),还是只能做“推”,如何推?我们认为,个性化是一种途径。所谓个性化,就是你必须知道客户要什么,然后你给他什么。而不是毫无目标的群发。
(有网友说:“群发是一种罪恶”,挺娱乐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