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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能减排总结咋写?

    2011年节能降耗工作总结节能减排是中央、国务院对经济发展的硬性要求,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总原则。今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节能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第44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推进节能降耗工作的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办法的通知》(川府发〔2009〕18号)及《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广府发〔2008〕9号)要求,节能降耗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2011年节能工作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十二五”节能降耗目标及2011年完成情况
    “十二五”节能减排的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降低能源消耗强度与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相结合,坚持加强环境保护与推进生态建设相结合,坚持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推动技术进步与实现重点工作、加强监督管理相结合,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努力实现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今年11月,市政府与我区签订了“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我区单位GDP能耗下降17%的目标。根据市下目标责任,我区及时分解落实了“十二五”时期单位GDP能耗年均下降3.4%的目标,责任由我局和区统计局共同承担。经区统计局反馈,目前我区单位GDP能耗目标考核以全省考核全市统一完成情况为准,如市级通过考核,相应县、区也通过考核,具体单位GDP能耗指标数据未反馈到县、区。
    二、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区在节能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工业化初期向工业化中期过渡阶段,结构性节能降耗任务较重、难度较大,自2010年3月海螺一期投产以来,我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能耗总量大幅上升,半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达到2.82吨标煤,而随着海螺二期的建成投产,工业能耗将继续攀升,节能降耗空间几乎为零;二是统计部门提供不出可供领导决策的能源消耗数据,能源统计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推广节能产品、技术和节能服务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由于灾后重建的投资拉动,全区总能耗有所上升。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将根据省、市节能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大力发展低碳经济,支持循环经济重点行业发展,围绕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节能减排,规划一批循环经济项目,积极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循环经济指标体系。要充分发挥天然气、水电和沼气等清洁能源优势,大力推进“三电”项目建设进程。截止目前,生物质能发电项目可研已报省发改委,并已于2011年11月10日组织评审;风力发电项目可研编制设计工作已于本月18日完成,并已上报省发改委、省工程咨询研究院,预计12月完成项目核准;八庙沟梯级电站预可研报告已完成设计,将于近期报送省发改委。
    二是严格限制高能耗、高污染的项目引进,对个别高耗能企业实行适当限产和停产。同时优化能耗消费结构,减少煤炭消费,尽可能的实现热电联产,增加清洁能源消费比重,积极推进“气化广元”项目在我区的建设进程。截止目前,通达炉料已实施停产技改,严格要求企业技改达标后才能重新投入生产,根据该企业自身情况,建议在年底将该企业退出规上企业。按年初计划,拟培育进规的瓦岗寨琉璃瓦厂属于高耗能企业,年内将不申报为规模以上企业。
    三是继续加大节能宣传力度。结合“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的开展,充分利用科普月、科技活动周等时机,加大对《节能法》、《节能条例》、《清洁生产促进法》的宣传力度,加强对节能重要性的宣传,普及节能知识,掌握节能方法,为节能减排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使“依法用能、持续发展”的思想深入人心,增强人们资源、环境的危机感,正确认识和处理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使节能意识深入人心。
    四是发挥企业节能的主体作用。引导和督促企业在节能减排工作中发挥主体作用,重视技术创新,加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资金投入力度,使企业走自觉节能、自愿节能的循环经济发展道路。对达到《广元市低碳示范单位标准(试行)》要求的企业建议政府给予奖励。
    五是强化农业节能工作。以乡镇为责任单位,在农村积极推动农业节能工作。积极开展利用废弃物兴建沼气池工作,沼气综合利用普及率达70%以上;实现废弃物综合利用,垃圾回收处理率达80%以上;逐步改变群众的能源消费观念,大力推广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灶等利用可再生能源的器具,清洁能源用户普及率达70%以上;提高科技种养殖技术和能力,提倡绿色农业和高效农业,秸秆还田率达60%以上,氮肥使用量较上年降低10%以上,实现农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六是进一步加大节能资金投入。充分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统筹协调,加大节能项目争取力度,努力争取国家、省、市节能项目资金支持,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力度。建议在“十二五”期间,区政府每年投入的节能引导资金不少于50万元,基本用于节能宣传、节能评比、节能标准示范机关、企业奖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