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矛盾的根源。大部分的风险投资者认为,投资者与创业者的关系是合伙人的关系,而许多创业者也表明希望投资者能参与,前提是保证公司的控制权和所有权。但是与风险投资者建立合伙关系通常都意味着股权的稀释以及产生控制权分配的矛盾。然而对于一家寻求资金并打算上市的中小企业来说,也实在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因为除了风险资金,创业者还希望从风险投资者那里获取其他非资金要素。
如果企业寻求风险投资的过程被拒绝,很可能是这家企业的业务不符合该风险投资基金的整体战略,因为在一个风险投资基金的投资组合中,一般是以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和所处的行业来划分。有些风险投资机构还对投资额以及企业发展阶段有限制。比如,有些只投资处于初创期的企业或者在每家企业的投资一般限定在一定的资金额度内。
除此之外,还可能是企业的管理团队不能吸引风险投资者的眼球。通常情况下,大部分的风险投资者在选择被投资企业时最为看重的一点是该企业的管理团队是否足够强大,企业的创始人是否有吸引他们的特质。要寻找合适的投资者,减少日后合作中的冲突,了解风险投资者的理念同样也是必不可少的。
因此,在创业者与潜在的风险投资者见面以前,应该首先弄清楚风险投资行业的生态系统是怎样的,各风险投资公司又是如何融于这个生态系统的。仅仅知道公司是否符合他们的投资标准是不够的,还要知道他们主要投资于哪一阶段哪个领域的企业、他们要求在退出时获得多少投资回报以及他们最看重什么。这可以帮助创业者节省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帮助他们增加筹资成功的可能性。
2. 双方的博弈。在与风险投资者打交道的过程中,创业者们在面对自信满满的投资者时总觉得他们似乎表现得高人一等或根本不把创业者放在眼里。
从风险投资者手中筹集资金的过程有时候好像存心设计得让创业者们感到自己很渺小,一不小心就会让创业者们觉得掉入了陷阱并觉得自己处于劣势。如果投资者和创业者是合伙人的关系,那么在谈判时就应该是平等的关系。风险投资者可以筛选被投资企业,创业者们也可以筛选与之合作的风险投资者,直到找到合适的风险投资者为止。 如果创建者建立的是一家具有发展前景极具吸引力的企业的话,那么,这个时候,作为创业者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让风险投资者明白企业要做的是什么,以及除了风险资金还要从风险投资者那里获得哪些东西。一旦风险投资者理解企业在做什么,他们会以极快的速度分析企业的经营模式,甚至积极参与企业的战略、战术、机构设置等决策活动。这样可以减少日后企业创始人与风险投资者之间的矛盾。
3. 让步还是自以为是。一家企业从种子阶段起一直到上市或兼并为止,往往要经历几轮融资。随着每一轮融资的推进,公司不断成长,也越来越成功。但是,创始人所拥有的股份占总股份的比率却越来越小。比放弃股份更重要的是创业者还得放弃一些对企业的管理控制权。作为公司创始人的创业者可能不一定是一个称职的高速发展实体的ceo。风险投资者坚持要高质量的管理,会向企业的董事会委派董事,那么,创业者是否愿意退居一边,出让ceo的职位呢,创业者在自身估值方面也难免出现失误。在与风险投资者进行对赌时,高估企业未来的发展能力和经营业绩,或者高估自身的管理水平,或者对市场行业及宏观经济缺乏清醒的认识,导致在对赌协议中处于被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