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好的创意会让人对广告中的产品垂涎欲滴,而不是反胃。透过媒体的传播,好的创意能刺激、形成和提高目标消费者对产品的渴求程度(Need)。这是好创意的第五根肋骨。
我们不敢肯定通过广告让受众建立对产品的渴求,是好创意必不可少的特征,但这一定是最值得我们在广告中加以重视的问题。当参加厮杀的大多数广告都有了前面的四根肋骨之后,好创意就必须在创建目标消费者对产品的渴求上建功立业。这个时候,王婆如果仅凭大声嚷嚷着说自己的瓜好就想胜出,便显得有些幼稚和落后了。
那么,怎样才能吊起消费者的胃口让他们对广告中的产品朝思暮想呢?恐怕这时王婆们必须得先把自己的瓜放一放了,去研究研究消费者那边的需求和动机。不了解和不关心消费者丰富而又善变的内心,我们又如何能挑起他们内心对商品的渴望呢?如果我们的创意无法刺激、形成和提高目标消费者对产品的渴求程度,那它如何能促进销售?它如何能算什么好创意呢?
现如今的广告,我们观察的结果大多令人失望。我们仅能从很少的广告中看到它们对消费者的需求和动机有浓厚的兴趣,却发现绝大多数的广告创意只对广告主的自吹需求和强行推销动机,刻意迎合奉承——这些头脑简单的家伙,居然会相信有人会被别人的自私所感动!好在人际关系大师卡耐基说过:“天底下只有一种方法可以促使他人去做任何事——给他想要的东西!”恐怕只有等那些就会简单推销的创意者搞清楚了“他想要的东西”和“你想买的东西”在很多时候都是貌若神离时,他才会明白,创建目标消费者对产品的渴求是多么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