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年氏,但由于是年羹尧的妹妹,所以这段爱情也蒙上了政治色彩.
我猜想,也许雍正心底的那个女人,只是一个无名无分的女人.由于她的出身,由于雍正对她的保护,她未曾走到众人前,也不被记载于古书.
那些可怕的深宫怨妇们,美人如玉的背后是你死我活的争权夺利,一生中多数在面对漫漫的长夜和无尽的寂寞.
她,幸运的躲过了这样的劫难,独自占有着雍正那颗被无数佳丽拼命挽留的心.
幸福,只是源于内心的一种感受,不需要给它花哨的冠名.
这一切,仅仅是我的臆测.随着时代的变迁,观念的转变,我们已经看不到当时的月亮.
也许,雍正根本没有最爱的人.想必皇帝那个位置是孤独而寒冷的.清宫是他的舞台,人们所能见到的部分仅仅是他愿意给人们看到的部分,它们终归有限,而那些看不见的部分,幽深无限,它们安全地躲在暗箱里.人们不可能看到背后的经过,只能惊诧于最后的结果.
历史上真正的八福晋是什么样子的?
有记载八福晋被赐死并挫骨扬灰的有两处:据《清史编年》所述,是雍正四年二月间令胤禩之妻自尽,焚尸扬灰。而《起居注》和《世宗宪皇帝实录》没有发现有此记载。可《实录》中有如下一段话,很值得注意“朕本意断不将允禩治罪,此奏知道了。允禩之妻,朕再详酌,另降谕旨。”证明在这个时候,八福晋还没有被赐死。却不知道为什么会如此武断地说八福晋死了。《清史编年》以上言论应该来自《永宪录》中这一段:“又圣祖临御乾清门曾传谕,允禩之妻甚属不妇,允禩亦甚惧其妻。今允禩之妻暴戾不仁,仍然侮辱其夫,又因将母家治罪,不曾颁示,唆使其夫,以致恶乱已极。近将其伊逐回母家,伊毫无畏惧,忿然而去,甚属可恶,亦不可容于盛世……令庶人允禩妻自尽,仍散骨以伏其辜。散骨谓扬灰也,一云以庶人殡殓,非邸抄之讹,则宗人府议罪如是耳。”《永宪录》上如是写,《清史编年》就断章取义,将宗人府议罪当成了雍正的谕旨,显然是有问题的。而事实上,雍正确实是“再详酌,另降谕旨”,雍正五年的时候,当允禩允禟已经死了,雍正才真正下旨处理他们的家眷(如楼下):雍正五年十二月初三日康亲王崇安等奏请:将大逆不道之阿其那、塞思黑妻子正法。奉上谕:阿其那、塞思黑,心怀不轨,乱我国家,大奸大恶,不忠不孝,造背主逆天之大罪,诸王大臣遵依国法,欲将阿其那,塞思黑之妻子正法,理所当然。从来史册中仅反叛之人则有之,而未叛之先即公然敢与君上抗据,大逆不道,无人臣礼如阿其那、塞思黑者,实自古未闻。但阿其那、塞思黑之大逆不道虽著,而反叛之事迹未彰。其妻子免于正法。塞思黑之妻逐回娘家,严加禁固。阿其那,塞思黑之眷属交于内务府总管,给与住居养瞻。——《上谕内阁》《永宪录》所载乃宗人府议罪时,诸王大臣等上奏皇帝对八福晋的处理意见,彼时曾将此公布于邸抄之上,但宗人府议罪不是八福晋的最终命运。而事实上雍正四年二月,雍正针对王公大臣所提出的处理意见并没有定见,还需要考虑,所以他才说“朕本意断不将允禩治罪,此奏知道了。允禩之妻,朕再详酌,另降谕旨。”(《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四十一)一直到雍正五年十二月初三日,允禩允禟等人已经亡故,他所面临的潜在的威胁已经彻底清除,他没有必要再去为难逝者的眷属,而徒招物议,使自己背上残刻之名。结果残刻之名还是背了好几百年,唉!由于雍正将八福晋赐死并挫骨扬灰的行为实在有些怪异,连老八老九都放过了,没有理由对八福晋如此的刻毒,即使赐死,挫骨扬灰也实在有些匪夷所思了,所以长期以来为了解释这个异常行为,就有了各种说法。现辟谣于此并不是要干涉作者的写作思路,只是不想让看文的人都将“八福晋被赐死并挫骨扬灰”当成了史实,而对雍正存在不客观的偏见